增量降价提质扩面 山东省9部门31条措施助力中小微融资
2020-08-19 14:59:07 | 来源: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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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日报
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落实人民银行等8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持续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8月11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山东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31条政策措施,助力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降价、提质、扩面”。
为实现“增量”,《实施意见》从加大银企对接力度、落实好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等方面出台具体支持措施。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企业大走访、大推介活动。金融管理部门做好政策落实的细化、跟踪、督促和激励支持。金融机构深入开展“金融诊疗助企”“百行进万企”“金融辅导员”等活动,加大首贷户支持力度,做好有贷户续贷、转贷、增贷服务,促进增加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中小银行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明显提高。
为推动“降价”,《实施意见》围绕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商业银行内部资源配置、强化信贷融资收费监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等内容,明确对中小微企业的具体优惠政策。银行将LPR内嵌到贷款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同时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度,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不低于50个基点。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低至1%以下。监管部门加强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明显高于同类机构同类产品平均水平银行的监管指导,加大银行减费让利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政策的相关情况,从严问责处罚。
为推进“提质”,《实施意见》着力围绕提升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优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地方融资环境,强化支撑举措。银行方面,优化内部资源、资金、政策、考核等激励机制安排,增强中小微信贷业务拓展内部动能;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提高无还本续贷业务占比、完善应急转贷体系、推动“银税互动”业务较快增长。今年年底前全省股份制银行全部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专注小微、民营等普惠业务推进。地方融资环境方面,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健全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缓释机制,积极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完善企业动产抵质押登记管理,强化融资保险保障,形成与金融服务能力提升相匹配的精准、高效配套机制。
为有效“扩面”,《实施意见》提出了拓展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覆盖面的具体措施。间接融资方面,银行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开展应收账款、订单等融资和标准化票据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跨境融资,提升普惠金融分支行绩效考核权重,细化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认定标准条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金融管理部门优化外部考核评估,重点关注贷款增速、增量、利率、信用贷款占比、首贷户数占比等情况,加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差异化监管激励政策落实。直接融资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债券市场融资、上市或挂牌融资、吸纳股权或股债联合融资。
此次《实施意见》出台,既涵盖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阶段性金融措施,又明确了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的长效性举措,长短措施有机结合,将有效深化全省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全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金融服务。统计显示,今年6月末,全省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6万亿元,其中普惠小微贷款余额7165亿元,同比增长33.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0.1个百分点,支持市场主体118.6万户,比年初增加27.6万户;6月份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70%,较LPR改革前下降1个百分点。随着《实施意见》相关措施陆续落地,山东省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结构等将持续增长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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