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星集团无偿划转所持绿地股份予上海地产集团获通过
2017-02-11 10:26:21 | 来源:新浪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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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预计2017年向恒大及其关联方借款不超过120亿
2月10日,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嘉凯城称,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融资计划,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将发生以下关联交易事项:1、根据公司融资需求,恒大集团及其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无担保费。2、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恒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借款不超过120亿元,公司按不高于4.35%/年支付贷款利息,预计2017年需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4.41亿元。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41亿元。
同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嘉凯城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含控股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之间)后续提供总计不超过47.35亿元担保(含到期续保和新增担保),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含已发生的担保)不超过107.66亿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嘉凯城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60.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30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国资委同意中星集团无偿划转所持绿地控股股份予上海地产集团
2月10日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于11月26日,绿地控股股东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27,812,45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62%)无偿划转给其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地产集团”)。该次无偿划转的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在最新的公告中,绿地控股称,公司收到中星集团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委批复同意将中星集团所持本公司92781.2451万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地产集团持有。此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地产集团将持有本公司3,142,164,77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82%;中星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首创置业委托首创证券进行资产管理 资产规模3.5亿元
2月10日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17年2月10日,本公司、首创证券及托管银行订立资产管理协议。据此(其中包括)首创证券将于初始日期起计的三年内为本公司管理及投资最高达人民币3.5亿元的委托资产。
于本公告日期,首创证券为首创集团的附属公司而首创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首创证券根据上市规则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根据资产管理协议,首创证券将根据资产管理协议项下的投资政策提供有关委托资产的资产管理及投资服务,包括投资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产品及/或固定收益产品,譬如债券、票据及资产抵押证券,并可随时于资产管理协议期内赎回或滚动投资。
所有投资活动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委托资产的100%。首创证券亦须负责(1)委托资产的净资产值的计算、审计及每月估值;及(2)在各证券交易所进行的委托资产的结算及交收。
首创置业将把委托资产存入托管银行内的指定托管账户,托管银行须就委托资产向本公司及首创证券提供资产托管服务,并根据资产管理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不时安排付款。
在年度上限的规限下,首创置业将按年度基准及在资产管理协议终止后向首创证券支付业绩报酬(按投资回报总额超过年度基准回报3.8%数(如有)的30%计算)。
根据资产管理协议,首创证券管理的最高每日结余(包括任何应计投资回报)(即委托资产的年度上限)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止各财政年度均不得超过人民币3.5亿元。
首创证券须收取业绩报酬作为回报而本公司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止各财政年度预计应付予首创证券的业绩报酬的年度上限均为人民币6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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